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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

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

本报北京12月16日讯(记者 欧媚)今天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,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、中小学、幼儿园、学生和家长,要把握冬季和学期末特点,未雨绸缪,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防控范畴,落实责任、排查隐患、加强教育,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。

预警提示,一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,保障学生乘车安全。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,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,禁止校车“带病”上路或违规运营。要密切关注天气状况,及时发布路况信息,时刻掌握校车动态。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,不断增强驾驶员、学生、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。要提醒学生和家长坚决抵制“黑校车”,不乘坐超员、超速等违法接送学生车辆。

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,保障师生饮食安全。要严格落实校长(教师)陪餐制度,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,消除安全隐患。大力实施“明厨亮灶”工程,主动接受学生、家长及社会监督。要把握好开餐时间,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,确保学生能够吃上热乎饭菜。

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,保障生命财产安全。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明确各级、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。加大对教室、食堂、宿舍等重点领域防火巡查力度,发现问题要当场处理。要加强采暖安全隐患排查,重点排查通风换气、排烟管道有无泄漏、有无煤气中毒隐患等,禁止使用明火取暖。

四是落实家校联动,防止“监管真空”。要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家长安全意识,切实履行好孩子的看管监护责任。要引导家长远离无证培训机构和幼儿园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。要通过家长会、家访、微信群、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提醒家长寒假期间准确掌握孩子动向,切勿出现“监管真空”。要特别关注农村地区、偏远地区留守儿童冬季安全看护,发动社会各方齐心协力,保障孩子们平安过好元旦、春节。

《中国教育报》2019年12月17日第1版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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